广东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
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是由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和法国电力公司按照7:3的股比共同投资设立的中外合资企业,该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是167.4亿元人民币,合营期限为50年,主要负责台山核电站的建设与运营。2009年12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正式批准了该合资项目,并颁发了准予设立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2009年12月15日,经国家工商总局授权,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正式在江门市工商局注册登记。2009年12月21日,台山核电站开工暨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成立仪式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李克强副总理和法国总理菲永共同为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揭牌。
台山核电站位于广东江门市下辖台山市赤溪镇,厂址西北距台山市区直线距离约43公里,东北距珠海市区约73公里,北距江门市区约75公里,东北距澳门约67公里,西南距阳江核电厂约80公里。
台山核电项目工程是列入国家《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05-2020)》和国家及广东省“十一五”规划的重点工程,规划建设6台百万千瓦级以上压水堆机组,规划容量900万千瓦。一期工程采用三代核电EPR技术建设2台机组,装机容量达350万千瓦,单机容量(175万千瓦)为世界之最。一期工程工期为52个月,首台机组计划已于2009年9月开工,计划于2013年12月建成并投入商业运行。2号机与1号机间隔10个月开工和投产。正常年份两台机组的年上网电量达260亿千瓦时,主要送往珠三角西南部地区。
台山核电项目作为一个中外“合资经营、合作建设”的第三代核电技术项目,其核岛设计供货由法国阿海珐集团(AREVA)与中广核工程公司、中广核设计公司组成的联合体承担;汽轮发电机组由中国东方电气集团与法国阿尔斯通公司(ALSTOM)提供;其他常规岛设备的设计供货由中广核工程公司牵头,与法国阿尔斯通公司及广东电力设计院组成联合体承担;电站辅助设施的设计供货由中广核工程公司承担。通过中外双方共同建设模式,将加快实现EPR三代核电机组在设计、设备制造、建安施工、调试和运营等全方位的自主化目标,为积极推进我国核电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台山核电站的建设对于我国加快核电建设步伐,紧密跟踪世界先进核电技术,培养高素质核电人才,实现第三代核电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完成国家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广东省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进一步优化广东省电网结构和能源结构,发展核电装备制造业,实现广东能源、经济和生态环境可持续协调发展具有积极作用。